第11章(1/1)

“你不用解释那么多,夜深了,去睡吧。白少,您自己也说了,你上次也说了只不过是喜欢我的身、体多一些。我呢,就是个哑巴,也就是这副皮囊吸引了你,但是好看的皮囊天下多得是,不一定要吊死在我这一颗树上。我觉得是我上次没有过于拒绝你的冒犯,大概是我对你也是出于一种"样貌"上的好感,以及或多或少对你那繁华区人的身份有一点兴趣,但是经过这几日的思考,我觉没有必要不是吗?我现在想要的是安稳和平,没有时间和你玩那些rou、体游戏,还望你高抬贵手,饶了我,就当做是捡回来照顾的报酬。”

字字犀利,不留情面。

白瑜觉得可笑极了,他很想知道许遇在想什么?把他当做随随便便就可以发、情得野狗吗?只要对方有一副好看的皮囊?他虽然之前和他在一起是没有言露于表,是突然突兀了一些,但是自己也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吧。白瑜冷哼了一声握紧了拳头,长吁了一口气就直接坐在了楼梯上。他怕他下楼会忍不住想要和许遇打上一架。

许遇顺势下楼后去了柜台,点着关机的键沉默了一下,还是选择打开了那个网页,做了一份LGBT问卷,他甚至连答案都没有看,直接关闭了电脑。题目中的意图太明确了,不用看都知道了。

他突然有些想养母了。

为什么会想起养母,他也不知道,可能是养母在决策的方面是很有自己的主张,甚至说可以做得很好。他记得他当时很小的时候养母和养父闹离婚,最后养母就直接很果断的离婚,一分钱都没要,带着自己打拼,最后盘了这样的一家店面。其实有些小时候的事情都记不太清了,他就记得养母要他出人头地,结果最后没有办成,若说平平安安,现在也是勉强凑合。

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初中的时候一天夜晚,养母喝了酒,靠在天台上,抬头看天空。许是喝多了,所以絮絮叨叨的和许遇说了很多。

她说她以前的时候喜欢上了繁华区的一个少爷,但是人家家里有钱,她配不上。她讲当时自己没有什么文化,只能在那里做着比较差的活,不过值得幸福的是那个少爷也喜欢她,但是那又怎么样呢?青春年少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未来无限可能,到了年纪的时候啊,就会不得不受到种种的限制。

当时那个少爷的母亲亲自找上门来,说什么离开自己家的儿子。大家族吗,都喜欢商业联姻,有些事情就是往往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她讨厌那个女人当时过来找她的时候看的眼神,那种瞧不起的,厌恶的,觉得你低人一等。那时候我就暗自下定决心要出人头地,结果在这泥潭里挣扎了半辈子,都没有出去。养母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明明是笑着的,语气也很轻松,但是许遇却觉得她一点都不开心。

他那时候不懂,也不明白养母为什么逼着他要出人头地,要逃离这个圈子。不过是教科书上写着人人平等,但是现实中总是会有许多人带着有色眼镜。直到自己真正的踏入了社会,那些酸甜苦辣一股脑的涌了出来,刺激着你的味觉,你还不得不要吞咽下腹。

他那时候就觉得繁华区是不是就是会不一样,也许是会和这里不一样吧,但是至少白瑜给他展现的,让他有些害怕。

许遇握紧了拳头,就在柜台那抽了个折叠椅子,靠着。

他其实有时候很羡慕那些人,不需要努力,从一开始的出身就高人一等,拥沃着远比他们好得不知道多少倍的资源。养母刚刚离婚的时候,日子很苦,他经过小卖部的门口,连一个糖果都没有,实在想吃糖的时候忍不住了,就去厨房放冰糖的罐子里拿一颗冰糖子,还不敢拿多,就拿一颗,怕自己拿多了被发现,害怕被养母打,后来发现其实养母都知道。养母其实对他很好,视如己出,她那时候说家里实在没钱,之买得起冰糖,故意放在那给他偷吃的,结果他害怕拿多,一年都吃不到几粒,最后冰糖都搁化了。

现在想想这件事情还觉得好笑。

许遇叹了一口气,抬头看向楼梯。

他其实挺喜欢吃甜食的,但是自从养母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了。

因为养母是得糖尿病死的。那时候家里本来刚刚开始好转的生活再次斗转之下,而且养母还拒绝去治疗,说什么生死有命,已经不重要了。

忘不了,永远忘不了去世的前几秒,手里还抓着小时候常吃的糖果问他要不要,吃颗糖就心情好了。

怎么可能会心情好,那种情况下。

他不是很懂,为什么那种情况下,还不愿意放下糖果。

养母说:她苦了一辈子,就想盼点甜头,现在甜头还没尝到就日子不多了,她想死的时候回味的最后一口是甜的。

她做到了。

许遇那时候年轻气盛,觉得这是一种对生命不重视的表现,直到现在才算明白,其实养母早就不想活了,因为她不准他叫她“妈”。她大概希望许遇一辈子记得自己是捡来的,与她不要有太多的瓜葛,好在以后去了繁华区的时候不会拖后腿,甚至就连死的时候都不要有过多的悲伤,毕竟就是养子而已,没必要。

其实许遇觉得也没必要,他当时就应该态度的强硬,也不至于现在瞎想的时候会后悔。

越是这样反而更后悔不是吗?

想到后悔,他不清楚,他和白瑜之间,会不会后悔。

许遇想了想,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想这个事情,免得到时候自己真的后悔了这个决定,但是白瑜没有给他后悔的机会了。

第二天早上许遇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脖子已经彻底僵掉了,整个人都靠在柜台上,腰也因此痛得不行。许遇皱了皱眉头爬起来,发现身上盖着薄毯,外面的阳光已经打**来,而锁好的门也被打开了,开门的钥匙放在柜台上。

这件事情是白瑜做的。

因为如果是自己的女朋友,肯定会将钥匙收进抽屉,并且把自己叫醒,然后告诉他回房间睡。

白瑜离开了。

许遇盯着钥匙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失落,大概是因为这次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了吧。虽然这个人对自己不怀好意,但是自己怎么来说还是很有好感的。

他叹了一口气将钥匙收起来,拉开抽屉的时候却怔住了几秒钟。

抽屉里放着一块手表,是第一次看到白瑜,也是见证那天晚上......的那块PATEKPHILIPPE。

手表还是比较新的,除去表盘上和表带上面有一点点划痕,其余的看起来没什么。这块表很好看,上面还镶嵌着小钻石,只要是个明眼人都知道这块表很值钱。但是白瑜就是把他丢在这里了,下面还压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有些东西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故事就应该让他停留此处,你若是不想要了,就当做我这段时间的打扰的报酬以及你的婚礼份子钱。”

许遇将钥匙放在旁边,把抽屉落了锁,既然希望事情有始有终,那就把他最后碰过的一起锁进去,一起结束。

好像故事讲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人生总是会有一些变故不是吗?只不过有些人遇见的时间短一些,有些人遇见的时间久一些。

许遇最后还是和那个介绍来的女朋友分手了,她们没有迈进婚姻的殿堂,估计就是为了给第二次遇见白瑜提供机会吧。许遇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最后没有走到一起,他们过得很好,相敬如宾,可是这不是他想要的爱情,那种淡如死水,好像又和养母在的生活进行了重叠。

两年后的清明时节,日子和往常一样,平平淡淡。

外面下了点小雨,落在脸上有点凉凉的。那天晚上刚刚入夜,门外的灯牌都还没亮起,就看见了一个许久没见的熟人孟二,叼着烟带着几个兄弟抬着个人直接就进来许遇的宾馆,把门堵严了。

“哑巴,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不认识。”孟二让他的几个弟兄把人往地上一放。

是白瑜,晕过去的白瑜,脸上不少淤青,看样子刚被打过。

“你动手的?”许遇皱着眉头看着孟二,在本子上写到。

“靠,我是这种人吗?我这个人只馋人身子,从来不打架好吧。”孟二呸道,“我和几个弟兄去那个繁华区边缘喝酒,就看见他躺在酒吧后巷被人锤得半死,本来老子不想管这事的,但是经过的时候这个人总是拽着我的裤子不放,我一看有点眼熟,一看不就是两年前在你店里果着的小子吗,觉得你肯定认识他,就送过来了。”

许遇扫了一眼白瑜,继续在纸上写到,“人送到了,你们走吧。”

“欸?我们人是送到了,但是耽误了我们几个弟兄喝酒了,抬过来一路上还挺累的,怎么说......”孟二用大拇指搓了搓拇指。

许遇从收银台里抽出了两百块钱直接甩了过去,神色有点不耐烦。果然白瑜就不是什么善茬,每次一出现都会惹一些事情。

“就这么点?还不够兄弟们开两瓶酒呢?”孟二神色有些不爽,“怎么说也算是救了人的。”

许遇冷哼一声,在纸上写到,“真是救人怎么不抬到医院?嫌少还我。”

“靠。”孟二吣了一口,“这还不是因为你认识他,好心当做驴肝肺,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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