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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

填饱肚回家,路上我经过一家麦当劳,于是不自禁地想起朱朱,这时的她在什么?

我看过一些作家的照片,我认为有两作家的形象很适合于我:第一是带着宽大笨拙的镜,镜片后面的睛小得可怜,犹如一条细线,但充满了神秘,鼻与嘴之间满了胡茬,发凌得像个鸟窝,并且是至少半年没洗过的样;第二是光,油光异彩的那,光照上去的时候还能反光,睛大得吓人,让人一看去以为遇到了外星人。由此可见,作家们的形象都是无比丑陋的(女作家除外)。

还好,正巧落在消防员布置的气垫上,没死成,虚惊一场。这时人群里又发了失望的叹息声,好像人真的摔死了才有意思,才如了他们的愿。

饥饿让我很开抛开了这些不愉快,我集中力寻找吃饭的地儿。我的现“朝鲜冷面”四个字,好吧,今儿中午就吃它了。

《天山?雪剑》被我以每天八千多字的超人速度耗费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结稿那天,我欣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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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废寝忘地思考了两天后终于在一堂索然无味的数学课上写了小说的第一个字,从此踏上了通向作家的漫漫征程。

我沐浴着温光嘴角微微上扬且闭着睛自我陶醉地想完这些觊觎的生活方式之后,老陈自作多地对我说,你可千万别写我。我当然不会去写他,因为他的生活就像是一泡在里腐烂的木,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没有,完全的沉沦状态。

,上面的那个民工还真的就纵一跃,来……

一次,老陈看了一本青年作家的小说后斗志昂扬地指着书(就像指着青年作者的鼻一样)开始骂:“这东西他妈的也能版,写的什么破玩意儿啊,简直就是****!”当时我就坐在老陈的右边,距离他只有三公尺又三公分,我可以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光很,探照灯一样的光芒直直地照在老陈愤怒的脸上,在他骂骂咧咧的过程中,无数的吐沫星像给儿浇一样落在那本书上。更让我兴奋的是,老陈最后说:“××(那本书的作者的名字)本就没你写的好!”

六十一

说到我的写作,我不得不提中一年级的那个冬天。那个冬天,我有了想当作家的念——我脑里闪这个念的时候我正蹲在茅房里拉屎,当时我手里拿着一份N天前的报纸,上面刊登了一位所谓偶像派作家不好好写字却哼唱起行歌曲并引来无数少女为之尖叫的文章,看完后我义愤填膺地拉的油条状的粪便(因天气转凉的原因,那油条在“锅”后还悠闲地弥散着气)。于是我用那张报纸

说到这里我不想再掩饰什么,我必须阐明我写作(也就是当作家)的动机,那就是写扬名中外的著,获得一个什么文学方面的大奖(当然不是诺贝尔文学奖,如果是更好),如此连带的后果就是我也得到了很多奖金,那样我便可以跟我心的小文(当时我们班一位无比可的小女生)在一起浪漫生活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比现在快乐很多,也会有更大的动力去写作,由此循环往复,就会像车轱辘一样快速地向前跑去。

综上所述,如果我开始写小说,那我铁定将成为一位作家了,如此推断去,我也就实现了多年的梦想:随便写几个字便会有很多家杂志社抢着给我发,我便可以坐在家里看着电视吃着零等他们把可观的稿费送到我的手上,在家里待烦了我还可以去走走,来个签名售书什么的,从此过上自由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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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回想这事,那位民工并不可悲,毕竟他是所要工钱,被无奈才策;可悲的是那些看闹叫喊的人,真的是有卑鄙无耻!人心麻木!猪狗不如!

小说写无比顺利,很像拧开的,“哗哗”声不断,如此持续了一个星期之后,已近十万字。我还要说一就是,我并不是一个很富有的人,所以为了节约开支,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每天只吃一顿饭,用最次的稿纸,用铅笔写字(因为我认为用圆珠笔太奢侈了,算这样一笔账,一铅笔2角钱,一支圆珠笔1元钱,后者是前者的五倍呢)。我完全是一副死心塌地搞革命的样。期间,老陈为了表现他作为我唯一的铁哥们儿而全心全意地支持我写作,还特意每晚熬夜帮我用电脑把当天我写的小说敲打来。

当时我是这样设计我的小说框架的:一个“神病患者”在一座肮脏的小城镇里生活,主要以蒙太奇的手法描述“神病患者”的所看和所想,没有牵引人们思维的主线索,就像在大雾里行走一样找不到方向,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同样以这样的方式结束;通篇没有一个人称,也没有一个人名,采用的是杜拉斯的写作方法,男的称“他”,女的称“她”;“神病患者”是什么样,文中一概不提,读者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去构造自己心目中主人公的形象。

回到家中,我继续写我的小说。

截止到我在茅房里有了想当作家的念时,已经有两个人承认我有当作家的潜力:一个是有求于我的同学,他在得到我借给他的五十块钱之后傻乎乎地说我以后一定是个大作家;另一个则是老陈,他在看过我初二时写的一篇小作文后执迷不悟地认为我将来肯定是位德望重的作家。不过老陈的话中有话,其实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我当了作家拿了大把的稿费后千万别忘了请他吃饭,这个我心里明白。

小店不大,老板娘是个东北人,但不是朝鲜族的,只是会这么一门手艺而已,以此糊养家。冷面端了上来,飘着凉气,放在面前寒气人,在这个季节吃冷面却是有挑战极限的觉。我用筷挑起面,仔细看了看,碗里的面细均匀,有两片火,一小撮酸菜,味酸甜辣适中,吃一肚,能凉透心窝,那叫一个快!

说实话,我不应该用“作家”这个词来缀自己,因为所谓作家就是在文学创作方面有成就的人,譬如鲁迅、茅盾、金等人,最起码也得像石康、余华、东西这样能写许多唯的文字来供大众享受之用的人。而我与他们相比,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吃了粮后可以写更多更好的字,而我却只能制造更多更臭的粪便。因此我更喜称自己为“写手”,这样比较恰当、规矩。